水中懸浮固體檢測方法-自動監測設施法 W211.51C
中華民國107年2月12日環署授檢字第1070000888號公告
自中華民國107年6月15日生效
NIEA W211.51C
一、方法概要

將水樣導入懸浮固體(Suspended solids,SS)自動監測設施中,經量測後求得水樣中懸浮固體值,並將測值顯示或記錄於自動監測設施中。

二、適用範圍

本方法適用於廢(污)水處理設施進(放)流水中懸浮固體之自動監測。

三、干擾

(一)定期清理檢測端點,防止污染物附著而干擾監測結果,以提高 監測數據之正確性。
(二)設備依其檢測原理不同會有不同的干擾,為獲得較準確之監測 數據,使用時應避免可能之干擾。

四、設備與材料

懸浮固體自動監測設施為可以連續自動採樣、分析與記錄水中懸 浮固體濃度之設施。
(一)懸浮固體自動連續監測儀:一般懸浮固體自動監測儀依檢測原 理可分為以下類型。
1.過濾分離秤重法:將水樣以一已知重量之玻璃纖維濾片過濾, 濾片以熱風烘乾,量測其所增加之重量即為懸浮固體重。
2.散射光量測法:以紅外線為光源照射於水樣中,收集特定角度 散射光以偵測懸浮固體濃度。
3.光譜掃描吸光法:以紫外光(UV)、可見光(VIS)至近紅外 光(NIR)掃描,利用懸浮固體對多個不同特定波長之吸收光 譜來測量。
4.其他原理可適用於懸浮固體量測之自動監測設施。
(二)數據採擷及處理系統:指自動監測設施後端之數據訊號傳輸、 記錄及計算之軟體及硬體,包含訊號傳輸之可程式控制器或遠 端控制器。

五、試劑

(一)試劑水:比電阻≧16 MΩ-cm。
(二)零點(註 1)校正液:試劑水。
(三)全幅(註 2)校正液:可購買具可追溯濃度確認證明文件之懸 浮固體標準品、參考物質(Reference Materials)或自行以高嶺 土配製,其濃度?需考量實際排放之水質狀況及儀器之量測範 圍。

六、採樣及保存

依設備製造商提供之方法進行採樣;本方法為現場直接檢測,故 樣品無須保存及運送。

七、步驟

依設備製造商提供之操作說明文件,進行儀器設定、校正及操作。 一般以散射光量測法或光譜掃描吸光法測定時操作步驟如下:
(一)設定操作條件。
(二)使用零點及全幅校正液進行校正。
(三)使用懸浮固體標準品、參考物質或真實樣品進行儀器係數校正。
(四)進行樣品自動監測。

八、結果處理

以數據採擷及處理系統進行數據處理。

九、品質管制

依廠牌規格或設備製造商指定之週期及方法,定期校正自動監測設施,惟最長校正週期不得超過「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 法」之規定。

十、精密度與準確度

略。

十一、參考資料

(一)行政院環境保護署,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,中 華民國 105 年。
(二)行政院環境保護署,水中總溶解固體及懸浮固體檢測方法-103 ~105℃ 乾燥 NIEA W210.58A,中華民國 102 年。
(三)陳信豪,應用廢水水質自動監測系統於污水處理廠操控之研究, 國立中央大學碩士論文,中華民國 96 年。

註 1:零點:指實際狀況以零點校正液量測之最小值。
註 2:全幅:指實際狀況以全幅校正液設定量測範圍內所能量測之最大值。
資料來源:中華民國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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